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陕西省宝鸡市召开202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2022-08-05 17:44: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张浩琦)8月3日,陕西省宝鸡市召开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上半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分析知识产权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斌主持会议。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继萍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8个成员单位的分管同志和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半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大战大考形势,领导小组各成员紧紧围绕市委“一四五十”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始终坚持创新引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组织领导,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迈向新台阶。

会议认为,半年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各级、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合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运行更加顺畅,知识产权与部门主责主业规划发展融入得更加紧密,知识产权助企作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进一步健全,切实履行了市委、市政府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上赋予的工作职能,有力推进了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王继萍强调,下半年各单位要认真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责任抓落实,强化督查抓落实,创新机制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在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上下大力、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理论储备,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具体措施》执行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保障。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保护协作,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督导检查,逐条跟踪问效抓落实,扎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督查室对该市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的迎检迎考工作。五是加强工作创新,抓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刘宏阳指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肯定成绩中正视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2022年)》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严格执行《宝鸡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全面改、彻底改、改到位,在问题整改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量。

刘宏阳强调,下半年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落实。一是精准谋划知识产权创造的系统布局。围绕该市“455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布局,在关键技术、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和高端品牌。二是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将知识产权保护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相结合,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三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运用的综合效益。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继续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争取更多中省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进企业急需的专利技术,推广企业和高校院所的优秀专利成果运用。

刘宏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责任,提升工作水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根据任务分工,深入推进、指导知识产权工作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和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保护的统筹安排,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深入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五进”等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充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让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开 ...

  • 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高新 ...

  • 黑龙江小麦陆续进入收割季节

  • 发掘乡村潜力 促进乡村振兴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