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日前,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等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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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昌市监处罚﹝2022﹞708号显示,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1月1日后当事人对130家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智能制造管理体系认证和售后服务认证活动中,存在以下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认证程序情形:1、对36家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专业企业实施初审二阶段审核或者第一次监督审核期间采用了部分远程审核方式,减少、遗漏了现场审核方式的认证程序;2、对94家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专业企业实施初审二阶段审核或者第一次监督审核期间采用了全部远程审核方式,减少、遗漏了部分远程审核方式的认证程序。利润:168838.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罚款1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8838.25元;责令当事人改正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