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认证认可>>认证认可>>

违反认证认可条例 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被罚16万元

2022-08-08 22:1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日前,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等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6万元。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京昌市监处罚﹝2022﹞708号显示,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1月1日后当事人对130家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智能制造管理体系认证和售后服务认证活动中,存在以下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认证程序情形:1、对36家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专业企业实施初审二阶段审核或者第一次监督审核期间采用了部分远程审核方式,减少、遗漏了现场审核方式的认证程序;2、对94家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专业企业实施初审二阶段审核或者第一次监督审核期间采用了全部远程审核方式,减少、遗漏了部分远程审核方式的认证程序。利润:168838.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罚款1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8838.25元;责令当事人改正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以“快检+管办服”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广告 ...

  • 陕西西安推动重卡产业高质量发展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依托丰富的山水生态 ...

  • 采用中国标准、为雅(加达)万(隆)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