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四项措施”保障夏季药品经营质量安全

2022-08-11 10:52: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今年夏季天气高温炎热、药品容易发生质量变化的特点,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于近期开展夏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力排查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重点监管。明确重点品种,将夏季常用药品、易变质药品、冷藏药品、中药饮片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主要查看药品常温区、阴凉区、冷藏柜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监测并记录温湿度数据,中药饮片储存是否做到防虫防潮防霉变。开展靶向抽检,结合2022年度药品抽检任务,提高药品抽检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及早发现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早防范、早预警、早处置”,目前已完成药品抽样158批次。

二是强化疫苗监管。依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疫苗储存、接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疫苗储存、接种过程温度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完成全市8家疾控中心、226家接种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未发现温度超标现象。在城东区和城西区试行疫苗“智慧监管”,实现疫苗储存、接种过程温度实时监测。

三是强化硬件检查。督促涉药单位完善设施设备,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内部管理能力,重点查看涉药单位配备的空调、阴凉区(柜)、冷藏柜、温湿度表等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冷链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温湿度表是否每年进行校准。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督促涉药单位强化药品储存养护,避免药品阳光直射曝晒,督促执业药师正确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切实做好夏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收集上报工作,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21家次,排查药品储存陈列问题隐患46条,对12家零售药店药品阴凉区、冷藏柜温度超过规定范围未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3家未经营冷藏药品的零售药店主动注销生物制品经营范围、1家零售药店未达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条件注销许可证,有效保障全市群众用药安全。

(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 ...

  • 食品安全五大要点

  • 山西省7家单位联合开展老年人反诈宣 ...

  • 今年前7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 ...

  • 杭州亚运会“亚运号”火炬主题彩绘飞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