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放改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2022年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正式实施,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下放部分审批项目。
Q:此次公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项目有什么变化?
A:比照公告内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新增了以下许可子项目
Q:如果公司注册在上海,制造地在外省市,是应该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申报?
A: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许可的,申请单位的住所与制造地址或者其多处制造地址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应当分别向其制造地址所在地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
Q:目前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A:申报资源条件及要求依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执行。
Q:我们已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放的证书,因事权下放,现许可项目,许可证到期延续是否还可以申报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A:为了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本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相应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生产业绩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都可以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免除鉴定评审。但持证单位不得连续两次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Q:本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在那里申报?
A:登录上海“一网通办”www.zwdt.sh.gov.cn 搜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事项,选择相应情形在线申报。
Q:“一网通办”是采用什么方式登录?
A: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需按法人登录,登录路径有两种:一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二是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
Q:我想要在一网通办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如何操作?
A:第一步:搜索“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第二步:找到相应的申报类型,点击“立即办理”
第三步:登录后进入填报页面,填报基本信息
第四步:填报申请许可事项
第五步:填报申请书相关信息
第六步: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提交。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