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框架内容等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是指导内蒙古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大标准化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实施方案》全文共10部分27条,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包括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100项以上,制定(修订)地方标准500项以上,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等核心指标,使全区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标准化工作的“四个转变”。
《实施方案》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自身事业发展两个维度重点部署了八大任务,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统一、高效的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将标准化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自治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发展评价评估机制等具体举措,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据悉,《实施方案》突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特色。科学设定目标,“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100项以上”“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等主要量化指标的设定处于国内较前位置。强化标准引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重要能源、战略资源、现代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应用,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聚焦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在总结推广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以行业部门为主体的重要标准实施机制、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标准验证点等创新性工作。(闫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