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卡消费维权、经营者“卷款跑路”等问题,坚持依法监管、协同共治、联合惩戒和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从事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游泳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并开展预付卡消费业务的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以下8种违法行为:未经登记注册无证照经营;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未履行法定程序变更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以经营服务为目的,“恶意圈钱”“卷款跑路”;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列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风险预警,采取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及时化解处置矛盾隐患,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构建部门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 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