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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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市监处罚﹝2022﹞6023115号显示,经查明,苍南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龙港市时代大道与新兴东路交叉口新城华府二期在用28台乘客电梯由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维护保养,免保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该维保公司将年度、半年度、季度的维保项目分解到半月维护保养中。
2022年7月21日,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维保工人吴松青对该小区1台设备代码311***********5019乘客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应对该台乘客电梯进行31项项目维护保养,该工人未对其中2项项目进行维护保养(30底坑环境31底坑停止装置项目进行维护保养),但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上传维保记录》记录均已正常保养。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作维保记录。该台乘客电梯在免保期内无维护保养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