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川药监执注〔2022〕1001号
因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本机关于2022年8月25日起对拟注销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0004号;企业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2栋4层4号;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2栋4层4号;法定代表人:荣超;企业负责人:李克伟;生产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20-1-体温计,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07-03-生理参数分析测量设备]。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