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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部门部署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2022-09-23 12:56: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从9月中下旬开始由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联合对市场监管和商务领域内外资企业2021年年报公示信息等19项监管事项开展现场检查。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又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将根据制定公开的年度抽查检查计划,按照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围绕五个重点目标,开展联合现场检查。

一是围绕公正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85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并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监管。

二是围绕精准监管,强化高信用风险企业监管。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监管中的应用,按照高信用风险企业占80%、中高信用风险企业占15%、一般信用风险企业占3%、低信用风险企业占2%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高精度监管。

三是围绕协同监管,跨部门跨层级匹配执法人员。聚合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3部门履行的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登记备案事项、商标使用行为、社会保险征缴情况等19项检查事项,分别从省市场监管局以及企业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实施跨部门、跨层级、多事项协同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

四是围绕信用监管,探索开展诚信承诺。在企业自主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的基础上,由检查对象作出主动配合、诚实守信、依法担责的承诺,督促检查对象进一步增强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意识。

五是围绕闭环监管,健全发现问题处置机制。《通知》要求在检查结束后的20日内,由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录入并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由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办结信息以及联合惩戒信息录入该综合监管平台,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闭环。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履行通知检查对象做好准备、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公开检查结果、加强违法行为处理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采取现场检查、网络核验、委托核查等方式,依法、公开、公正、廉洁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督促监管对象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诚实守信公示年度报告。

(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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