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敏朝霞)10月18日至10月20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维修门店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
此次检查重点是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存在销售无3C强制认证的非标车、超范围经营、非法改拼装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8家,其中对有违规销售行为的经营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要求立即整改规范其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示:经销商不得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没有3C认证和未在工信部目录备案的非法电动车,所售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要与认证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