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5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约谈会议,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的10家市场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上,依照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5号通告和第114号通告要求,向市场主体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事实进行说明,并要求各经营主体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不得抱有侥幸心理,筑牢疫情防控意识,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测温、扫“蒙e通”场所码,做好每日通风、对重点部位加大消毒频次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向各市场主体解读旗防指118号通告的要求: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各类经营场所,第一次停业3天,整改后方可复业;第二次停业7天,整改后方可复业;第三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各市场主体承诺将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各食品相关单位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疫情防控。(敖宇煊 通讯员 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