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细化责任落实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推进工作视频会召开
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组织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工作视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食品生产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建立并完善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在大型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规定》于9月22日发布,并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各项内容。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责任在主体,责任在企业,但落实责任的核心是定人定岗定责任,要靠人来落实制度,用规定动作来落实责任。要对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卫生规范,细化各个环节的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
会议强调,要结合实际,尤其要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认真抓好《规定》的落实。要敦促大中型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并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分工。
会议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交流,确保规定落实取得实效。对取得的工作成效、有关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告,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同时,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各环节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切忌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
会上,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江西、河南、四川7个省区市局作了交流发言。各地在交流发言中介绍了《规定》发布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
在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召开后,各地及时采取行动。其中,安徽省食品安全办坚持“以迅速行动争取工作主动”,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指导支持;第一时间与各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争取重视支持;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夯实组织保障;第一时间组织再动员、再部署,为全面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开好局、起好步。
北京市高度重视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迅速行动,坚持首善标准、高位推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坚持首善速度、全面动员,在市食品安全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持首善力度、一体部署,整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力争北京形成生动实践。
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局、食品协会联合举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向企业代表宣贯解读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60家参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本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