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服务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台《关于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面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集中提供包括15项措施的“政策包”,内容涵盖宽松包容准入、能动审慎监管、合理容错惩戒等,为“四新”经济提供未来可期的成长空间。
《指导意见》主动适应“四新”经济发展需要,以鼓励市场创新为切入点,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坚持“放管服”结合,按照“宽严并济、法理相融”的原则,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对除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底线外的“四新”经济主体,在其登记设立起2年内的发展壮大关键期,为其提供“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成长空间。
据了解,2019年底,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制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至今已对409户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免罚。2022年相继出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关于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来源: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