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夏全诚热辣餐饮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等5起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此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夏全诚热辣餐饮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中,当事人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行为,并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当事人最终被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温州新零商贸有限公司浪费食品行为案中,当事人将“倒掉损毁食品”作为消费者申请换货或者退款的前提条件,造成严重的食品浪费,被依法责令立即改正。
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鸿霖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案中,当事人经营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并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当事人被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小贝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反公序良俗广告案中,当事人发布了含有“半小时内吃完即可享受免单”等广告内容的视频链接,经查有多名顾客参与了此项活动,并且造成大量浪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
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平潮镇银龙农庄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案中,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有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造成食品浪费,并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当事人被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