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2022-11-03 15:06:4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准入门槛低、机构过多过滥、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

《规定》提出,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丰富了监管手段,健全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查处情况通报、业务指导等协同配合机制,细化了商标代理监管有关规定;完善了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违法情形,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对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的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采用标准化种植模 ...

  • 抓住重点 创新形式 提升质量——贵 ...

  •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标准助力 ...

  • 第23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 ...

  • 北京展览馆“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