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徐波 谢旺江)近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局对何某某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青杠大道52号居民住宅内的租赁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发现现场正在开展学科类培训,参培学生20余人,共计收费11.2万元,现场退还培训费10.5万元。何某某现场提供不出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其行为涉嫌无证无照开展学科教育培训,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作为,建立相关学科类、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台账。该局围绕经营资质、广告宣传、培训收费、培训合同等方面,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持续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走深走实,重点检查内容为: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情况,是否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是否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广告内容,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使用情况等。
下一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对违规学科类培训开展巡查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积极营造良好的培训机构教育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