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守住食品安全底线。11月2日,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的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召开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邹喜明首先就“两个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解读。进一步明确了餐饮企业应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组织机构、任命相关工作人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
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根据《规定》中第八条至第十四条拟定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及任命书、食品安全员守则及任命书、《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检查表、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和日管控问题清单、每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表和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14项制度和工作表格范例,供餐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考使用并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同时要求培训人员将这些材料拿回去后,结合自身的实际进行完善和修改,于本月7日将本单位制定的制度、表格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名单上报给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进行备案。
培训会后,兴安县第三小学的唐校长说:“会前看到发给我的这一沓材料和表格,我一脸懵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看了一圈下来后,看得我头昏眼花了。通过培训后我就彻底明白了我们该如何做了。”
兴安中学的食堂管理人员小文说:“通过培训,我进一步吃透《规定》的精神和内涵,对《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也有了深入理解,下一步我将结合我们学校自身条件和实际,尽快在学校内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并推动落实,真正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营造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的优良环境。”
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要求,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确保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