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72号建议的答复
国市监议〔2022〕35号
张道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认同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对于规范引领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我国现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是检验检测领域的基本市场准入制度。自1985年实施以来,已经成为我国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的重要行政许可制度。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1年底,我国获得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有51949家,实现营业收入4090.22亿元,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6.84亿份,市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是全球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
一、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可查询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
在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www.samr.gov.cn)首页“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栏目下,我们提供了:(一)国家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查询服务(http://0i6.cn/SYTxB为方便使用,此为短网址,具体网址可按照上述路径查询,下同);(二)省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查询服务(http://0i6.cn/iH9Vw);(三)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服务(http://0i6.cn/00Fvb)。
上述两类检验检测机构查询服务均可查询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获证编号、发证机关、专业领域、联系方式等信息,两者年访问量合计在80万次以上。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服务可查询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号,系统中的报告编号信息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报送,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各检验检测机构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
二、主动监管与畅通投诉渠道并举,完善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一)依法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出台《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利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盲样考核等技术手段,监测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考核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万家次/年,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专栏”,及时汇总和发布相关能力验证信息。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按照《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部署,我局组织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推动检验检测行政监管结果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并依法公示。如对检验检测报告的真伪有疑问或查询具体报告内容,可直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如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或虚假、欺诈情况的,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是12315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部门反映。
三、规范行业收费,在重点领域加强价格监管
检验检测机构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结果,是对政府部门质量监管的有效补充,检验检测价格应以市场调节为主。在一些重点领域,我们开展了专项行动,比如,2021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纯电动车收取尾气检测费问题,从全国第一批新能源试点城市中选取北京等10个重点城市开展检查,对年检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性质进行系统分析研判,纠正“打包收费”行为,并对价格违法线索开展立案调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全国机动车检测收费。2022年,指导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违规收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加急费行为进行规范。我局将持续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第三方检测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整合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平台,整合监管信息并及时公布上传,持续加大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