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建设。
加强商标品牌制度建设
2017年以来,兴安盟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意见》(兴署办发〔2017〕8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19〕2号)、《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兴党发〔2019〕1号)、《兴安盟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兴署办发〔2021〕19号)、《开展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兴署办发〔2022〕10号),成为内蒙古首个出台地理标志建设专项方案的盟市。2021年行署对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获得“突泉小米”“突泉绿豆”“突泉芦花鸡”3件地理标志商标,拨付奖励资金150万元。
大力开展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2021年5月,兴安盟与浙江芒种品牌服务公司合作,为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供“智库”服务。经过长期的修改完善,2022年5月27日盟行署分管盟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评审会议,浙江芒种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汇报了三项成果,经专家评审,一致同意通过项目评审。明确把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成国家生态区域品牌地位的战略定位,品牌名称为“源在兴安”,品牌口号“自然兴安盟生万物”,在农产品、文化产业、旅游等产业进行全品类打造。8月15日在北京举办的兴安盟域牌发布会上,“源在兴安”惊艳亮相,成功发布。兴安盟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专班,执行日报告制度,强力推动。积极支持盟龙头企业协会进行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注册以及著作权登记工作,2022年4月专程赴国家商标局协调开启“源在兴安”审查绿色通道,现图形商标已经初审公告35件,其它商标正在审理中。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3件。起草《兴安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18日向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已完成全部修改意见的收集工作,正在进行文稿的修改,审议通过后近期提交行署常务会审议。
争取商标品牌项目支持
2019年在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到“兴安盟大米”“太和小米”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得到资助50万元,2022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项目实施情况评审,评审合格。“突泉绿豆”“突泉小米”内蒙古地理标志促进工程项目得到资助各20万元。2020年,争取到内蒙古商标品牌宣传项目得到资助15万元。内蒙古知识产权宣传项目得到资助20万元。2021年争取到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地理标志指导站建设2个项目,获得项目资金70万元。2022年获得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
全面加强商标品牌行政执法保护
2020年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商标侵权案件25件,罚款16.2万元。其中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2件,罚款2万元。2021年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2件,罚款39万元。截至2022年7月底,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商标侵权案件8件,罚款2.6万元。
扩大商标品牌运用效益
2021年中蒙制药、绰勒银珠米业获得商标质押融资2295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中蒙制药获得商标质押融资1000万元。
强化商标品牌宣传推广
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兴安盟大米”等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日,“兴安盟大米”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版的《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汇编》,该《汇编》优选全国40个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兴安盟大米”是内蒙古唯一一个入选该《汇编》的地理标志。
据了解,截至2022年9月15日,内蒙古兴安盟新申请商标2390件,新注册1780件,累计有效商标1168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分别是“兴安盟大米”“乌兰浩特大米”“突泉小米”“突泉绿豆”“突泉芦花鸡”“阿尔山卜留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分别是“太和小米”“归流河酒”“俄体粉条”“巴达仍贵大米”。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件。
下一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源在兴安”建设,印发《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发挥品牌带动和引领作用,不断扩大“源在兴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加强“兴安盟大米”等地理标志特色产品的保护和运用工作。结合兴安盟产业特色,持续培育新的地理标志及区域公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