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企业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 (2022年第3期)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枣阳市中药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自行暂停经营。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现将自行暂停药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自行暂停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自行暂停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注册地址 |
1 | 枣阳市中药材公司 | 鄂AA7100022 | 批发 | 湖北省枣阳市经济开发区茶棚社区居委会一组(西二环路与民族西路交汇处)门面房一楼 |
2 | 湖北祥和百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鄂BA0270008 | 零售(连锁)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珠山湖大道230号(奥福多工业园奥福多大厦15楼G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