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0日,安徽省巢湖市老许巢味土菜馆负责人曾先生在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亚父市场监管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业务。这是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该所发放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实施以来就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因为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长期以来,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有些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还取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如果转让给他人,就得先注销再设立,这些无形资产就会灭失。
《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下一步,安徽省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积极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为个体工商户创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祝子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