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吴先生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广西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手中,并连声表示感谢。
原来,今年5月吴先生在小区散步时看到广西南宁策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正在推介房屋旧墙翻新,于是便有了把自家房屋墙面翻新的想法。随后,业务员上门测量给出工程预算约2万元,吴先生与公司签定房屋旧墙翻新协议书并缴纳定金1000元。
因吴先生家中突然发生变故,资金出现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房屋旧墙翻新协议,11月9日他来到市消委会反映自己难处,请求帮助协调商家解除协议并拿回定金。详细了解情况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五百八十七条,商家可以不退回定金款。鉴于消费者家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市消委会接受了消费者的请求。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到广西南宁策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办事点,说明了消费者突然遇到的困难,希望公司秉持服务理念,协商解决消费者的难题。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到消费者的困难后表示体谅和支持,同意退回定金,共建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11月10日,吴先生与该公司达成和解,解除房屋旧墙翻新协议并拿回了定金100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回应暖人心。市消委会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同时,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中来,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提升全市消费满意度。(通讯员 易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