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2-11-23 10:47: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秋粮购销领域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工作,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计量法》《反垄断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粮食收购企业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粮食销售企业要依法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证照,并保证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对于无照、无证经营情形和购销双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大力发展枫木苦瓜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打造汽车及零部件 ...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举行2 ...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 ...

  • 集美家居北苑商场13周年店庆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