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秋粮购销领域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工作,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计量法》《反垄断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粮食收购企业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粮食销售企业要依法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证照,并保证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对于无照、无证经营情形和购销双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