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认证认可>>认证认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2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2022-11-23 19:51:09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image.png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苏市监认证〔2022〕33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自愿性认证活动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要求,省局于2022年5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自愿性认证检查对象由总局统一抽取,包括150家获证组织,涉及18家认证机构和150张认证证书。现场检查重点关注认证人员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未对关键过程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审核、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开展监督审核、减少审核人日数、远程审核不规范等行为。

因部分获证组织停产停业或搬迁,实际现场检查144家,全省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52人次,发现问题234个,涉及获证组织96家,占比64%;涉及认证机构17家,其中因涉嫌减少遗漏认证程序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6家,占比33.3%;存在一般问题的机构11家,占比61.1%;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机构1家,占比5.6%。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证合同不规范。合同中规定的管理体系覆盖人数与企业实际人数不一致;未明确管理体系具体覆盖人数;合同未签字或盖章。二是审核计划不规范。审核计划上认证审核人员信息不全(注册号、专业代码);上报的审核计划与实际现场审核时间、审核人员不一致。三是现场审核不充分。未有效覆盖企业关键生产场地或经营活动;未能识别企业管理文件与实际运行不符的情况;未覆盖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未对不符合项纠正整改措施进行有效验收。四是远程审核不规范。未能提供有效的远程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审核计划、审核报告、审核过程音视频资料等)。五是证后监督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已处于停产或关停状态,但其认证证书状态仍然有效;部分认证机构监督审核时间间隔超过认证规则规定的时间(12个月)。六是认证证书信息不准确。认证证书上认证覆盖范围描述与企业营业执照或实际情况不一致;认证证书上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

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未联系认证机构做好认证证书信息变更。二是管理体系成文信息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清单更新不及时(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大气污染法、环境保护法等);管理手册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缺少审批人签字、关键过程工艺流程图。三是管理体系运行不到位。未能提供生产记录、员工培训等台账资料。四是内审、管理评审不到位。内审检查表中缺少审核记录;管理评审缺少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供应商评价等内容。五是其他问题。压力表、卡尺、磅秤等计量器具未按期检定校准;对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未建立相关台账。

三、后续处理措施

经检查发现,上海慧博认证有限公司涉嫌未核实企业环评情况,中宸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涉嫌现场审核未覆盖企业外包过程,江苏微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涉嫌现场审核未覆盖企业主要经营项目,上海格迪认证有限公司和天佑唯萨尔认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则要求开展监督审核,上海韦尔奇认证有限公司涉嫌所发认证证书信息与获证组织注册和运营地址不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在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南京中环认证有限公司、中慈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国恒认证检测(广东)有限公司、中鑫国际认证(江苏)有限公司、中标兴业(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上海麟信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认证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世财认证(天津)有限公司、欧星检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佩里约翰逊认证(上海)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需整改的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制定整改计划,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对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相关机构要督促其配合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各相关认证机构要将整改情况报送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省局将跟进了解相关案件办理和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闭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发高 ...

  • 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推行“订单种植” ...

  •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大力发展枫木苦瓜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打造汽车及零部件 ...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举行2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