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海南着力构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聚焦打破行政性垄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权威和刚性约束,近日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工作指引(试行)》。这是海南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的创新举措。
《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办法》主要明确了审查信息公开的主体职责、公开事项、工作协调、实施保障等内容。一是规定了公开主体,实施分级公开;二是加强工作协调,根据政策措施制定的不同情形明确了公开责任;三是加强实施保障,将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评估等工作内容。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约谈办法》主要明确了约谈情形、约谈参加方、约谈方式,约谈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一是明确约谈主体,实施分级约谈;二是明确约谈情形,加强执法、审查、评估与约谈联动;三是明确约谈程序,规范约谈启动、方式、公开等事项。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被约谈方超期未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或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提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议等。
《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工作指引》主要明确协同工作实施原则、协调管理、协同保障等内容。一是提出协同工作实施原则,强调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以公平竞争审查为路径优化产业政策。二是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对制定实施产业政策提出分类施策的务实意见,丰富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内涵;三是强调要用好用足公平竞争审查这一现有的政策协同工具,通过政策措施审查、评估、清理、监督等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将公平竞争审查贯穿于产业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四是要求以政策会审、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外部咨询、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升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的科学性、时效性;以信息公开、外部监督方式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质效。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