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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2022-12-02 14:59: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2022年11月30日起,《青海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从登记条件、材料规范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用足用好政策,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优化登记程序,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培训,提水平强能力。组织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办法》内容学习,深入领会新内容、新要求,通过事例分析、交流研讨、上级部门业务咨询等方式。认真做好登记注册人员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条文、登记材料和文书规范、软件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做到应知尽知,熟练应用,为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的登记管理服务的同时,全面推进《办法》落实落地,促进业务优化、规定施行。

加强宣传,提升社会认知。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载体解读《办法》内容,结合日常登记、材料指导等工作,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让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活《办法》各项便捷政策。

靠前服务,优化企业登记。充分利用《办法》实施契机,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强化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线上比对及登记材料简化管理、明确各类房屋类型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措施,严格材料审核限时办结要求,全力实现所有登记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以高效的服务赢得市场主体高度好评。

下一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将同步开展各县(区)登记窗口《办法》推行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办法》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办法》各项规定在海东市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更大力度服务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现代化新海东建设。(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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