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强化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机构持续提升计量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2月8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