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入月 谢旺江)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近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好“三关”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把好“安全关”。通过微信、QQ等即时媒体向主体精准推送“安全用药十大用药提示”,结合线下实地走访讲解文件,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指导药店开展清洁消毒、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政策调整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推送信息500余条次,积极督促药店强化药品质量管理、规范采购渠道、加强药学服务,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切实把好药品安全关。
强化检查监测力度,把好“质量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作为核酸补充检测手段,直接关系疫情防控大局,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有关事宜的通知》。一是全面备案。药店经营前可按文件要求备好备案资料到市场监管局药监科备案,报备即取得经营资格,每月将经营情况上报至区局,动态掌握辖区抗原检测试剂情况。二是严格检查。对实际开展经营抗原检测试剂的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具有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等,严厉查处抗原检测试剂在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好“价格关”。针对疫情防控当前群众用药需求,高度关注连花清瘟、布洛芬等涉疫药品价格变化,对零售药店开展提醒告诫,张贴《疫情期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醒告诫书》1000余张,对违法线索加强调查,要求全区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