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给全县人民把好药品“质量关”,进一步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16日上午,江西省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面加强新冠病毒治疗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各分局、相关股室以及74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新冠病毒治疗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监管保障疫情防控用药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全县新冠病毒治疗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安排部署加强新冠病毒治疗药物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药店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进货渠道合法,检查供货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检验报告书等,把好进货渠道关、存储养护关、药学服务关、配送追溯关,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守住质量安全“红线”;二是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药品追溯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三是要畅通药品购进渠道,做好相关防疫药品的储备,满足全县人民的用药需求,同时要熟悉掌握最新防疫政策要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以需求为导向,加强药品需求监测;四是不得借销售新冠治疗药品之机搭配销售其他药品,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五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企业应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障产品运输、存储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并查验产品的注册证和合格证明;六是面对广大的购药人员,各药店需加强企业员工的自我防护,并做好营业场所的消杀措施,谨防病毒感染风险。
下一步,该局将全面加强对全县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办案力度,全力筑牢新冠病毒治疗药品质量安全屏障。(通讯员 赖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