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分类制定了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5张清单。
5张清单分别适用于食品销售企业、其他食品销售者、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5类主体,归集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9部规章、4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涵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过程控制等方面。
5张清单将方便食品销售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对号入座”、照单履责,以落实好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指导基层精准、精细监管,推进四川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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