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力指导下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高位推动强谋划
据悉,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漳州市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按照自主申报、县级初评、公开公示等程序开展创建工作,细化制定《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评价表》,以制度健全、管控有效、诚信经营等为基本标准,落实精细化示范创建工作。
二、高效落实强攻坚
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把购销过程控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经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指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全市首批83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出炉。
三、高频监督强质效
该局对通过验收的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开展定期、不定期复核检查,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称号摘除牌匾等处理,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每个区县每年新增2%且不少于5家的要求,持续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农村食品综合治理水平,为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助力加油。(魏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