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弋矶山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
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本次专项检查重点以辖区内的以眼镜店、美甲店、学校周边饰品店等为重点,查看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隐形眼镜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等,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无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经营隐形眼镜等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30余家,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未及时索要相关资质证明,进货记录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况,已要求立即整改。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朱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