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以下简称《“双不”新规》)出台,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期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精准把握疫情防控趋稳向好、市场主体全面有序复工复产的新阶段新特点,针对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同时,以稳住市场主体就是稳住发展“青山”理念为指引,以完善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为着力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提档升级。为进一步助推复工复产与经济稳定发展,该局出台了《“双不”新规》。
一是推动四川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升级。《“双不”新规》是《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的2.0升级版。以清单形式明确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登记注册类、广告监管类、市场秩序类、知识产权类、网络交易类、产品质量类、认证认可类、计量监管类、特种设备类、食品监管类、其他类等11类共计163个事项。
二是推动四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有力提升。《“双不”新规》是有“尺度”的包容审慎,安全底线清晰,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触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发生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等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是有“力度”的助企纾困,最大程度扩大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空间和范围,最大范围统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裁量规则和共识;是有“温度”的柔性执法,积极推行少用、慎用财产处罚措施,促进柔性执法与自觉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释放执法善意。
三是推动四川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双不”新规》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遵循综合裁量、依法审慎、程序合法、比例适当的原则。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双不”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为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提供明确参考,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由“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让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发展,为市场主体全面复工复产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下一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执法评议等监督方式推进《“双不”新规》落地见效,以“稳发展”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