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哄抬布洛芬片价格,最高进销差率达860.77%,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海恩药业有限公司拟被罚款合计310万元。
连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涉疫物资价格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各地重点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12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安排,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快速行动,率先对辖区内两家医药企业涉嫌哄抬布洛芬片价格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办。
疫情期间,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采用B2B模式,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哄抬布洛芬片价格,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其销售的布洛芬片价格从2022年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涨至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4日期间的19.8元/瓶,该公司已经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此次涉案药品数量达30600瓶,直接导致大量终端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有关药品大幅涨价,严重扰乱了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调查发现,河南海恩药业有限公司12月8日以每瓶2.6元购进布洛芬片2400瓶(0.1g*100片),12月13日至12月26日该公司分别以3.29元/瓶价格销售10瓶,以5元/瓶价格销售300瓶,以24.98元/瓶价格销售2088瓶,截至案发库存还剩2瓶。
经核实,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未出现上涨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大幅提高布洛芬片的销售价格,最高进销差率达860.77%,其行为直接传导至大量终端的药品零售企业及相关医疗机构,扰乱了防疫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河南省洛阳市、新乡市、许昌市、驻马店市等地也相继查办了一批涉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下一步,河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切实维护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采访中,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涉疫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防疫大局。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