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5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发布通告称,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五十七站等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暂停上述机构使用资质认定标志。
从即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暂停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五十七站 | 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 | 170221340047 | |
2 | 天津六合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东区耐火路4号院内三层 | 19021205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