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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地方标准发布

2023-01-10 14:09:1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唐景波 记者 李 辉)日前,安徽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规范》(DB34/T4361-2022)正式发布,将于1月29日起实施。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主要对样品处置的基本要求、样品选择、处置方式、报备制度、样品标识、责任保险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统一,制定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流程图、捐赠样品统一标识,确定坚持安全规范、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合格备份样品处置,明确在处置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样品贮存、运输以及处置资料记录等工作,并做好处置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处置工作流程,建立处置资料档案。

该标准规定,合格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在3个月以上且保存状态良好,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合格备份样品捐赠给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对还具有科学研究利用价值的合格备份样品,可供有关承检机构或科研单位作为科学研究使用;仍在保质期内且价值较高的合格备份样品,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拍卖,也可用于科普宣传活动、抽检工作日常管理等其他相关用途,进一步提高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效益。

对采取捐赠处置方式的样品,该标准要求承检机构对拟捐赠样品的品种、保质期、包装外观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拟捐赠样品食品安全性进行初次评估,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开展安全评估,经评估后确定捐赠样品的品种和批次,形成捐赠样品的清单。对采取拍卖处置方式的样品,要求承检机构对拟拍卖合格备份样品进行核验,并对拟拍卖合格备份样品进行评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拍卖。对采取科学研究处置方式的样品,合格备份样品供承检机构内部使用并且属于公益性质,要求承检机构制定合格备份样品使用方案;合格备份样品用于其他有关科研单位使用并且属于公益性质,要求承检机构应与其签订合格备份样品使用协议,科研成果及相关论文发布前应当征得市场监管部门的同意。与此同时,对采取捐赠、拍卖方式处置的合格备份样品,该标准要求承检机构应在处置前填写报备表,及时向任务来源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在样品表面加贴捐赠、拍卖或科学研究等标识,避免样品违规流入市场;对捐赠、拍卖样品进行食品安全投保。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出台将引领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高水平合理利用,进一步完善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机制,为深入探索更加科学的处置方式提供参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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