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40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JY31200250049494 | 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卢克军 | 天津市蓟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18号 | 2022-11-01 |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