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鱼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鱼峰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临时销售场所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对照电动车新国标要求,仔细查验电动车的标签标识、外形尺寸,整车编码、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发现部分经营户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外观结构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强制性认证证书不齐全等情形,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户立即整改,不得销售涉嫌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并向经营户宣传国家有关电动车的最新政策,提醒告诫商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建立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交警部门向经营户宣传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相关政策,强调非法改装或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登记业务。后续鱼峰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上述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户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置。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车销售环节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和警示教育,坚持监管与执法并行,开展整改“回头看”检查,严守安全红线。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市面上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追求续航和速度的需求,存在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非法改装电路等情况。根据《广西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车辆上路会受到交管部门的查处。
因此消费者切勿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此类改装拼装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私自改装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可能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社会共治,确保电动车市场消费安全。(覃波 罗洁 何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