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各医疗机构对医用氧气需求激增,为规范医用氧气使用秩序,确保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医用氧气的用氧质量和使用安全,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医用氧气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家医院、7家卫生院和3家卫生室。
此次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强化对医用氧监管为目的,一是对从氧气站采购医用氧气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购医用氧气是否符合药品质量标准,是否有医用氧标签和合格证等内容;二是对采用医用分子筛设备自行制备医用氧的医疗机构,重点查验制氧设备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氧含量在线检测落实情况和相关操作人员培训记录等情况。三是检查医疗机构代充氧气袋、医用氧的储存和使用有无安全保证、是否存在消防隐患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用氧气按照药品管理认识不足,存在未严格执行医用氧管理的有关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会继续加大对医用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大各级医疗机构医用氧购进渠道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氧有关管理制度,对购进渠道不合法、购进验收记录不全面不及时、索取资料不完善的单位,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可及的氧疗服务,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 冉嘉珊 通讯员 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