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小燕 周兵)1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宜宾市南溪区某米花糖店存在生产销售虚假标注米花糖生产日期的行为。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货架上的米花糖、苕耙酥、一口酥等4个品种共9.62kg待销售食品,其封口处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经调查,这4个品种的食品实际生产日期均为1月13日。经营者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现场对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4个品种的食品予以扣押,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近些年,“早产”食品已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顽疾。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守规矩,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