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洪安)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发布《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4年,烟台市网络交易额将突破400亿元,全市网络市场主体数量、网络消费者数量、网络市场交易额、网络市场消费贡献度、快递业务等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增速,并在监管实践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机制和方法,在全国网络经济领域监管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努力建成全国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是完善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据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介绍,烟台市在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过程中,将发挥品牌产品丰富、特色产业多样、电商氛围浓厚等优势,坚持“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全面加强网络市场制度、服务和管理创新,奋力开创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
《方案》提出,烟台市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5G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着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机构,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同时,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消费服务。烟台市还将积极创建贸易数字化示范城市,将数字技术与传统外贸有机融合,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力争到2024年,烟台市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将超过1500家,服务进出口过亿元的线上线下综合营销服务平台10个,新建跨境电商O2O展示交易中心1处。
烟台市还将推进智慧监管,进一步提高以网管网能力,为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供系统接口和应用模型,实现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分发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网络监测和监督抽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市场风险隐患。同时,深化信用监管,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营造诚信和谐的网络市场环境。
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烟台市既关注电商市场主体的发展,也重视消费者利益。“示范区的创建将助推电商平台和企业加快转型发展,行业竞争转向优质供给的正向比拼。”李宗林表示,通过市场主体充分亮照、亮证、守规则,之前存在的平台主体信息和规则不明等难点问题也会进一步破解,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充分利好。《方案》明确,烟台市将加大网络消费维权力度,依法高效处理网络消费投诉,网络消费投诉按时初查率、办结率均达到98%以上,网络消费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国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利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按时办结率、和解成功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