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商业宣传与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3-02-10 11:2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商业宣传与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医疗美容机构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和商品。

二、医疗美容机构在开展经营行为商业宣传时,不得存在虚构、夸大医生资历;虚假宣传经营者资质、规模、获奖荣誉、能力水平及产品功效;对美容功效后期效果作虚假承诺;对美容效果案例前后对比作虚假宣传;利用明星或者代言人代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和销售商品时,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收取公示内容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医疗美容机构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管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全市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来源: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节后开工忙

  • 安徽省芜湖市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 ...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镇一家汽车 ...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东铁匠营街道 ...

  • 安徽省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沱湖所开展校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