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 嘉)近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在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项长权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围绕中小企业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规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难点问题,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并彰显贵州个性化特征。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认为,新修订的《条例》为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其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坚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表示,为了解决中小企业面临负担重、融资难、开拓创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贵州将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扶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条文。其中包括从建立政银企三方会商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信贷支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制定措施,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参与标准制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组织参加展览展销活动等,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等。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贵州省还将集成落实各项惠企政策,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通过培育可以上规入统的企业,差别化制定支持措施,切实做到“先扶上马,再送一程。”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