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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区域性统一的市场监管“柔性执法”制度 |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02-17 14:28: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徐瀚 记者 李辉)2月16日上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程胤、二级巡视员张本荣出席新闻发布会,对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去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市场监管免罚轻罚制度研究,并于2022年9月28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专门召开研讨会,对《规定》文本进行了深入研讨,形成一致意见。《规定》的出台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进行了创新探索,各地陆续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和制度规范,积累了很多经验做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多个免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规范性文件加清单形式出台了免罚轻罚规定。

《规定》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为契机,对分散于各种法律文件中关于轻罚免罚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和归纳,充分借鉴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实践经验。《规定》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规定》出台后,将与“两清单一基准”组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为推动免罚轻罚制度落实见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典型案例评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各级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运用好《规定》,准确裁量,确保过罚相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柔性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三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减免行政处罚案件4200多起,减免金额近9500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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