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近日,记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好阳光执法“入口关”,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宁夏市场监管厅及时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清理审核,全系统2245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统一配发执法服装和标识;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随意执法戴上“紧箍咒”;修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与基准》,编制17章750项行政处罚裁量权项目,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公正性,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以评促改,淬炼执法办案精兵;将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每年开展全系统执法责任制专项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和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3项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宁夏市场监管厅还出台不予处罚办法清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维护法律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措施,实现“惩罚性监管”到“预防性监管”的转变;探索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合规指南,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优先运用提示、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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