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8日,四川省什邡市市场监管局对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开展广告专项检查,通过嵌入式执法发现一起专利广告标注违法问题,并依法作出“首违不罚”判定。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四川某防水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路旁设有一广告牌,并标注“国家专利产品(证书:CN2041096468U)”字样,但未标明专利种类。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设置此专利广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能提供宣传广告中涉及的专利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2月17日更正相关广告宣传内容。
由于当事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专利证明,系初次违法且发布违法广告持续时间不足两个月,并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15条所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综合考虑企业违法实际情况、造成危害后果和及时整改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什邡市市场监管局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中,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精准把握柔性执法尺度,在法律框架内给企业适度的容错空间和改错机会,以柔性执法的尺度提升营商环境的温度,全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创新活力。(雷蕾 通讯员 袁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