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举措,聚焦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举全系统之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指导,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发挥党建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沟通渠道。
——推动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建立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房租、财税、就业、社保、金融等方面纾困政策落实落地。
——分型分类培育开展帮扶。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探索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库,提供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帮扶服务。支持和培育一批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打造一批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经营样板,挖掘培养一批“老工匠”“老艺人”,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为个体工商户送服务、办实事、解难题。发挥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作用,集中公示扶持个体工商户政策清单和办理指南。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帮助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范围。
——强化合法权益保护。加强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引导平台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线上经营活动提供支持,畅通12315平台诉求反映渠道,有效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提供便捷高效准入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支持字号、商誉、知识产权等延续。开发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掌上办”。
——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支持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允许自行网上补报。
——开展定点跟踪监测。建立常态化跟踪监测工作机制,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从业人员、融资、享受扶持政策、面临困难问题、政策期盼等进行跟踪监测,关切个体工商户群体状况。
(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