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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贯彻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部署

2023-03-20 11:08: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动消费品提质升级,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消费。过去一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文旅局、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市两级法院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部署,在保障消费安全,增加消费品优质供给,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聚力市场监管,打造安心放心“福城”。2022年,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2022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服装鞋类、消防产、电气产品等民生产品监督抽查1346批次。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建设。该局不断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公共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牵头出台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建设气瓶充装AI智管系统、创新网络餐饮“e治理”、市场监管预警平台等市场监管新机制。强化放心消费建设。该局出台方案试点先行赔付制度,新增24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79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能。2022年度,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

强化交通运输监管,打造高效便捷出行环境。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交通运输服务为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据悉,该局坚持把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工作之一,结合今年春运工作,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850件,加强投诉、咨询、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12328工单2349件,实现工单办理满意率为99.4%。该局有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技术标准落实;督促维修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并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内容;指导驾培行业规范合同格式,明确收费项目标准、退学退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内容;大力推广应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该局还持续推进惠民行动,去年以来成功开展为期3个月的周末、节假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活动。

重视文旅消费环境,推动服务质量提升。福州市文旅局以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着力推动完善文旅消费环境,丰富文旅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

夯实企业服务意识。组织文旅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开展星级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培训,聘请第三方公司,每季度对福州市旅游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展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游步道、标识标牌、清新指数等项目提升工作。指导公园景区在多中心自由式的布局空间中布置智能打卡屏、智能座椅、智能储物柜。深入社区、景区、乡村等地开展各类惠民演出活动,累计400余场。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中,及时认领监管事项144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45项。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02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3901家次,责令整改29家次,立案查处82家次,警告51家次,行政处罚64家次,罚款总额36.2万元,停业整顿5家,取缔6家。受理调解旅游投诉152件次,为游客挽回损失11.67万元。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福州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营造诚信友善、公平交易的社会氛围。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产品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0215件,约占同期民事案件数的8%。主要举措有:一是创新诉讼机制,便利消费维权。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金钱给付消费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审结省内第一例消协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二是加强专业研判,凝聚共治合力。对涉疫消费纠纷化解、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充分研判。两级法院与行政机关、消费者组织等机构形成定期良性联动。三是开展普法宣讲,延伸服务职能。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送法进社区、企业、农村;借助新媒介平台发布交互式文章、普法短视频等,让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更接地气,营造和谐法治消费环境。

重视诚信引领,做好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福州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按照职能分工,通过主题宣传、专项宣传、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形式,不断强化商贸领域企业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该局开展以“诚信兴商,你我共筑”主题为重点的诚信兴商月系列活动,做好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渠道,对11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案1件,执行罚款10万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2场“法规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在地方媒体上刊登了5篇以案释法案例,将商务法规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丰富广大消费者维权知识。

下一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及各有关部门将坚持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前,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魏晓燕 江岱)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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