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
进一步完善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设备监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分别简称《资格规定》《考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格规定》共5章22条,适用于从事重大工程设备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明确本规定所称重大工程设备的范围,由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另行规定。《资格规定》明确,国家设置设备监理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通过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设备监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考试办法》明确,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和《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予《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材料。
据悉,《资格规定》《考试办法》推出一系列改革和便利措施。比如,参照监理工程师等相近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合理降低设备监理师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为进一步减轻考生备考压力,考试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4年;为避免重复评价,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设备监理师时可免考相关考试科目;为促进职业资格评价与使用的衔接,明确获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等。
2023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按照新规定组织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组织实施好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据介绍,2003年10月,原人事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文件实施20年来,为提升设备监理行业人员能力水平,保障重大工程设备质量安全,促进设备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该文件已不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和设备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亟须修订完善。
《资格规定》《考试办法》主要从调整资格制度名称和考试性质、合理降低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科学调整考试科目、规定了免考科目等6个方面对原有文件作了修订。随着《资格规定》《考试办法》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