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主题,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制度、监管、改革一体推进,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助企纾困帮扶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促进我国市场尽快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先生、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先生、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先生、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先生、认可检测司副司长刘仲书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还有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新华网、中国经济网、凤凰卫视、中国证券报、市场监管报、质量报、消费者报等新闻媒体的朋友。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各位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工作情况。
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创新发展打造更优市场环境。2022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解决我国登记管理规定分散杂乱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实施后,新旧登记制度衔接顺畅、过渡平稳,在当前经济发展严峻形势下,进一步释放了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政策信号。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其中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07.6万户,同比增长0.71%。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更加健全完善,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打造更优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提质强企”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精准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将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与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工作紧密结合,与10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体推进,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帮扶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帮扶企业超过5.45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4.54万家、占比超八成,开展产业链帮扶2800多次,覆盖1500个产业集聚区,助力企业通过减少质量损耗、提升生产效率等途径提升工业产值超过81亿元。
三、更多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标准化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市场监管总局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十六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团体标准从无到有,数量快速跃升至5万余项。企业标准由备案管理改为自我声明公开,公开数量超过271万项,全国200多个城市的5万余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3200余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出台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推动在全国范围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加强政策激励,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三是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促进更多企业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
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普遍提高,特别是小微企业因体量小、质量管理存在短板、抗风险能力弱,所受影响尤为突出,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引导推动各地将提升行动作为支持小微企业纾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在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信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等方面出台了545项激励政策。倡导352家认证机构为小微企业优化认证流程,减免认证费用。建立小微企业精准帮扶名录库,组织认证机构选派资深专家深入小微企业一线把脉问诊,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运用质量管理工具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累计为37个行业的2万余家小微企业实施了精准帮扶。
五、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技术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轻负担。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优化技术评审方式,增加远程评审手段,将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间分别再压缩三分之一,审批时限压缩近50%。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轻负担。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技术服务,帮扶制造企业14.4万家,推动降本增效逾10亿元。检验检测市场蓬勃发展,机构数量突破5.4万家,服务产值超过4000亿元,行业营收近8年平均增速13.97%。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推出优化车检服务系列举措,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每年减免检测费用200多亿元。聚焦产业优化升级需求,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在上海、江苏、重庆等地支持建设15个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截至目前,示范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数量达1415家,较创建前增加58%;检验检测认证营收达417.82亿元,较创建前增加186.28%;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比例达到14.6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此外,积极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在芯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规划建设7个国家质检中心,引导相关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Q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记者:
请介绍一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给百姓办事创业带来了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
感谢您的提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实施效果怎么样,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为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我们先后赴上海等七省(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调研、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总体看,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情况评价积极正面,有较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办理登记更加便捷高效。《条例》出台后,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细。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制订并实施了配套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申请类、审核类、通知类文书压减近一半,取消了6项证明材料,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另一方面《条例》取消受理环节,推行形式审查、当场登记,为各地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制度支撑。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制定了企业开办地方性规范标准,解决不同地市之间在企业开办计时、提交材料等方面的不一致问题。
二是方便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创设歇业制度。2022年,全国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共有23184户,更多市场主体正逐步熟悉和利用歇业制度实现“停机保号”,从容面对自身的经营困难。北京、黑龙江、江苏等地出台了本地实施办法,细化了歇业备案及相关税务、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的具体要求,服务市场主体休眠蓄力、歇好再出发。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跨地经营提供便利。《条例》明确要求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广东、广西等地还探索将实现市场主体迁移“进一扇门、办两地事,一次提交、一并办结”。
三是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更加通畅。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程序推出了清算组备案改公示等优化措施,新增的简易注销程序明确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并公示后,如没有收到异议,最短21天就可以完成整个注销流程。上海、浙江等地从企业需求出发,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企业可以全程“零跑动”,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2022年,有246.9万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总量的69.5%(355.2万户),简易注销占比高于去年(55.1%)14个百分点,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受到普遍欢迎。
可以说,《条例》的顺利实施为投资办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这些成绩的取得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还要特别感谢新闻界朋友,对《条例》制定实施情况的广泛宣传报道。
Q
中新社记者:
目前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已经连续开展3年,请问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市场监管总局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质量认证工作的关注。下面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目前,我们国家有5000多万家企业,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它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但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质量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被称为企业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目前,我国共颁发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43万张,涉及97万家企业和组织,其中,60多万家获得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公认的质量管理优良方法,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刚才,于司长已经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相关举措,我们通过对14267家小微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走访,对三年来的提升行动进行了全面评估,提升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质量意识明显提升。通过建设“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开设50多门课程,为21万家企业免费培训超过100万人次;派出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专家深入2万多家企业一线,讲解质量管理知识,解答企业疑难问题。调查结果显示,90.46%的被帮扶企业表示,从一把手到一线员工,质量意识得到显著提升。二是企业质量绩效明显提升。针对小微企业“质量痛点”,编制17个行业《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和56个企业质量提升优良案例,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通过重构企业生产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关键工艺等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调查结果显示,96.95%的企业提升成效明显,20.17%的帮扶企业参与提升行动后获得ISO9001证书。2022年度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度营收平均增加12%,年产销量平均提升13%,利润率平均提升10%。三是推动地方产业做优做强。多地将提升行动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如江苏丰县新能源车辆及配件、河北安平丝网、浙江吴兴童装、山东费县板材等区域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示范效应较为明显。山西大同黄花产业通过提升行动增产增收,带动黄花产业从种植加工向文农旅深度融合转型发展,黄花全产业链产值突破42亿元,同比增长40%,成为引领当地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富民产业。
目前,小微企业对于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进行转型升级、扩大市场需求还有强烈的诉求,对于提升行动的关注度和期待也比较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顶层谋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文件,指导行业、地方、从业机构及社会相关各方,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将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要素资源相结合,提升帮扶的整体性和有效性。二是深化区域试点。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个省份开展首批区域试点,探索质量认证助力区域产业提升的有效路径,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做法,并在全国复制推广。三是加强宣传培训。集中打造一批适合小微企业、更加接地气的精品课程和科普作品,设立“你问我答”质量专家在线问答。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地方典型经验和企业优良案例,用真实生动的案例引导鼓励广大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到提升行动中,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我们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彰显质量认证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更大作为。
Q
经济日报记者:
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融合监管与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请您介绍一下近两年来质量技术帮扶的主要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的考虑和打算?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
2021年以来,我们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紧扣稳经济、促发展大局,针对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有效衔接监管与服务,着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近两年来,累计帮扶企业11.5万多家,助力企业提升工业产值超过140亿元。一是聚焦质量问题较多、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业产品,破解质量顽疾,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阈值。比如,安徽以近5年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风险监测等工作信息为基础,梳理出重点帮扶对象,利用多种手段,问诊企业个性质量问题、把脉行业共性问题。二是围绕区域质量瓶颈问题,破除质量障碍,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集群化发展。比如,福建帮扶本地电子信息产业解决质量问题近1000项,推动企业研发周期平均缩短三分之一,成本降低30%以上。三是瞄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扩大帮扶半径,助力强链、补链、延链,提升行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比如,重庆对“美的”供应链企业开展帮扶,助力相关企业生产效率提升10%—20%,产品交验合格率由72.4%提升到88.3%。四是创新技术帮扶方式,探索实践“互联网+质量技术帮扶”模式,切实提升帮扶智慧化水平。比如,湖北试点质量技术帮扶“点单”“派单”模式,助力企业提升工业产值2.7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一是推动质量技术帮扶更加规范。遴选提炼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组织编制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手册,指导和规范各地质量技术帮扶工作。二是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科学。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强对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效果的评估。三是推动质量技术帮扶更加精准。探索推进“互联网+帮扶”模式,持续提升质量技术帮扶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帮需互动,探索开展“你点我帮”,做到企业有需求、市场监管有回应、产业水平有提升。
Q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记者: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如何通过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从而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就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出高水平的企业标准,用高水平的标准来引领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扩大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2022年,围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等战略布局,新增“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智能消费设备”等近40项重点领域,重点领域数量达240项,领域覆盖范围广、类别多,为推动相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标准研制,推动“领跑者”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工作机构已联合近百家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近500项“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明确了同类可比的产品或服务覆盖的类别和范围,比对分析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指标和产业发展状况,通过指标的分等分级将不同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标杆“领跑者”水平,二级为行业的平均水平,三级为目前国行标要求的水平。企业通过对标“领跑者”标准,可以清楚地评估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处于的行业水平位置,可以有效找到差距和改进的方向,推动企业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促进行业全面提升质量,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截至目前,以“领跑者”团体标准及评估方案为依据,累计已发布涵盖1900多家企业,3200项标准的“领跑者”榜单。
三是将“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融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为引领,结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将绿色低碳生态健康等指标融入“领跑者”标准,以指标要求提升产品及服务绿色低碳属性,以绿色领跑供给拉动绿色消费新需求,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低碳领跑新动能。
从“领跑”标准到“领跑”产品和服务,再到“领跑”品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不断树立行业标杆,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有效推动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一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文件要求,不断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根据重点领域的动态调整,不断丰富和完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标准研制。
Q
法治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2022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完善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请问市场监管总局有什么具体落实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
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CCC认证,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国办《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以保安全属性、降企业成本、促发展效能为目标导向,主要采取了四项落实措施。
按照“必要性最小化”原则动态调整CCC目录,进一步凸显CCC认证保安全底线的本质属性。一是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明确有源音箱等9种安全水平稳定的产品不再实施CCC管理,压减CCC证书2万余张。二是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电池、充电宝等2种产品纳入CCC认证范围,严把产品安全关。
按照“科学性便利化”原则优化完善CCC认证流程,在确保认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降低企业获证成本。一是制定《认监委关于调整优化电子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证机构结合企业质量状况精准施策,建立获证前工厂检查“双随机”机制,合理确定获证后的监督检查频次。二是发布《认监委关于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目前已组织认证机构选定华为、中兴、美的、海尔等9家试点企业可以在CCC认证中使用自有实验室进行产品检测。
按照“有效性规范化”原则加强CCC认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认证结果的公信力。一是采取档案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CCC实施机构实施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2022年共撤销1家、暂停2家机构资质,对47家机构予以行政告诫或要求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600余张CCC证书作出撤销或暂停处理。三是会同公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上牌环节核查CCC证书信息6110余万次,与海关核查进口CCC产品323万批次,从源头上避免无证产品进入市场;指导主要电商平台核查网售CCC产品6590余万次,对103万件问题产品做下架处理。
按照“主动性对等化”原则加强认证结果国际互认,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堵点。一是要求认证机构在国际互认框架下主动采信国外认证、检测结果,2022年CCC认证共计采信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关检测、检查报告结果2138份,加快进口产品“引进来”。二是积极推动我国CCC认证结果得到境外机构承认,为我国产品“走出去”提供“一次评价,全球通行”的便利化服务。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深入企业、认证机构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调研督导,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质量帮扶,确保企业真正享受到有“获得感”的改革红利。
Q
光明日报记者:
检验检测行业是传递信任的行业,检验检测报告被称为产品质量的“体检证”、消费行为的“安全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请问在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做了哪些工作?2023年有什么工作打算?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副司长刘仲书: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采取一系列举措,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强监管护航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部署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碳排放核查、食品、建筑材料、个体防护装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六大重点风险领域,共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2266家次,发现违法违规机构1451家,涉嫌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机构252家,撤(注)销69家机构的资质,罚没款共计538.4万元,同步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8起刑事案件线索。二是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部分检测机构碳排放数据造假问题,开展碳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组织排查相关机构共计941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机构151家,对67家一般违规机构责令改正,对12家存在超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数据的机构开展立案调查和处罚。三是开展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联合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重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在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0984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326起,责令改正2905家,撤/注销73家机构的资质,累计罚款676.37万元,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7起。四是开展常压罐体检验机构专项排查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精神,部署开展常压罐体检验机构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181家/次检验机构的专项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常压罐体检验、机动车检验、食品检验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保持对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同时加快探索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实施举措,努力在强化失信惩戒、优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方面取得新实效。
Q
人民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了部署。应该说,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请问总局在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方面还有哪些重要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
感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前不久李强总理在全国两会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集中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重视市场主体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助力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更加关注市场主体质量提升。当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经达到1.7亿户,其中企业超过了5300万户,个体工商户有1. 15亿户,主体数量已经达到较大规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把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数据研究,通过对不同业态、行业、区域市场主体的分析,找出不同领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和不足,深入调查研究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在继续推进交易便利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等方面的诉求,研究制定更加精准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经营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
二是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持续深入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善登记事项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快修订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的规范和程序,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规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推动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持续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畅通简易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实现市场优胜劣汰,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维护便捷、安全、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着力开创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局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改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壁垒。我们要持续宣传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最大程度最大范围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协同,持续研究并推进登记注册、税收、金融、社保、就业等解难、纾困、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快出台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指导意见,切实提升帮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建设个体工商户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个体工商户诚实守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持续做好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突出地方特色,逐步将“服务月”打造成服务个体工商户的品牌活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扶持引导,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